南台課程大綱 |
學年度 |
107學年第二學期
|
系所 |
財法所 |
課程名稱 |
保險法
|
班級 |
碩研財法一甲
|
授課教師 |
林文里 |
點 閱
次 數 |
183
|
選修 |
自選必修
|
課程概述 |
以大陸法系(德國, 奧地利)保險法理論結構為基礎, 再佐以英美法的不同概 念為講授架構. 同學們務必研讀完不同理論架構的教科書, 同時了解德國保 險契約法及英國海上保險法對我國保險法條的影響情況, 才能建立自身對保 險法整體性的了解.
|
課程目標 |
以外國立法例來闡述我國略顯雜亂的保險法條文, 以使同學建立整體性的清 晰概念.
|
課程大綱 |
一, 保險的概念 二, 要保人, 被保險人, 保險公司在保險契約中的地位 三, 保險契約的成立 四, 保險利益的概念 五, 損害保險與定額保險的概念 六, 定值保險與不定值保險 七, 旅遊保險 八, 海上暨運輸保險
|
英文大綱 |
Definition of insurance Insurer, insure, insurance contract Efficacy of insurance contract Risk and insurance Damage indemnity and premium Fix-valued and unfixed-value insurance Travel insurance Sea/Transportation insurance
|
下載
|
|